(報馬仔)產學參與產學好康-發明人與學校技轉金分配比例由原6:4降至8:2(發明人80%、學校管理費20%)。
(報馬仔)產學參與產學好康-發明人與學校技轉金分配比例由原6:4降至8:2(發明人80%、學校管理費20%)。
註明:參閱本校研發成果管理辦法「第九條」
為了推動本校有效率之產學合作、智財管理、技術移轉及創新育成之推廣,產學處戮力營造親產學環境,使全校教師樂於參與產學合作及活動,轉化積極主動服務,因此推動多項產學相關辦法修訂。包括:本校研發成果管理辦法「第九條」- 發明人與學校技轉金分配比例由原6:4降至8:2(發明人80%、學校管理費20%)。詳細內容請參閱附加檔案。如有疑問。請洽產學處智財組王偉儒,分機:5561
研究發展成果管理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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