塔香棒香申請專利迴響.申請專利無稽之談 業者:歷史產物怎容壟斷?

“塔香”和“棒香”就有許多不同的註冊公司生產,這讓經營許久的公司不知何去何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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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導:俞競迪
攝影:楊書其

 (吉隆坡21日訊)神料店業者認為,將拜神使用的“塔香”與“棒香”,申請註冊專利權是無稽之談,且影響深遠,更何況已是上千年的“歷史”宗教產品。

 雪州兩家公司于11月間申請得將該兩項宗教產品註冊專利權,這意味著其他公司不能再生產同一形狀和外觀設計的神料,神料製造業者需向他們申請銷售及製造,有壟斷市場之嫌。

 《中國報》記者今日巡訪位于甲洞衛星市的數間神料店,許多神料店業者對于宗教產品獲得專利感到錯愕,因為這對經營神料店數十年的業者哭笑不得,紛紛表示感到不可思議。

 該區有4間註冊經營的神料商店,而且均在該地經營了數十年時間,有的更是已經過2代人,對于剛成立公司卻能夠在短時間內申請專利,均感到十分疑惑。

壟斷市場影響廣大

 業者透露,所有人都有申請專利權利,問題在于宗教產品本來就不屬于任何人的專利,而是中華文化數千年的“歷史產物”。這樣壟斷的方式影響的絕非只有神料店業者。

 一旦壟斷市場,從進口、製作、銷售及使用都具有一定程度的影響。許多廟宇會出售“塔香”與“棒香”,這是否代表著入廟已經不能上香“拜神”﹖

 業者都希望能儘早解決和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,而非突然之間被告知無法繼續銷售神料產品。

 “塔香”與“棒香”是佛教和道教信徒最長使用的宗教產品,業者促請工業註冊官正視問題。

新公司註冊存疑點

★陳雪錦(56歲,神料店業者)

香已沿用數千年,是宗教產品,非服務性質貨物,根本不應該申請專利權來壟斷市場。

 “塔香”與“棒香”有許多品牌和大小,所有神料生產公司都有登上自己的註冊商標,但不應申請“塔香”與“棒香”形狀的專利。

 申請專利的公司剛甫註冊,怎么可能在一個月完成所有專利問題?

註冊官應認真審核

★莊文章(60歲,神料店業者)

傳統的宗教產品不應該註冊專利,上千年歷史的宗教產品,許多神料店經營數十年,我們都明白影響大,宗教產品不能申請專利。

 工業註冊官批准時應該認真審核,宗教產品怎么能輕易申請獲批,應該與神料公會討論,畢竟公會經過檢查材料成本、製作過程及進口價格,公會負責控制神料市價,阻止有心人打壓及牟利。

冀馬華保護文化產品

★陳連華(八打靈再也神料店業者)

不明白為何輕易能夠輕易申請得專利,如果每個傳承多年的文化產品都申請專利,要我們如何繼續經營﹖

 希望工業註冊官能夠慎重考慮宗教文化產品的專利權,不應該隨意讓某公司成為專利擁有。

 也希望馬華能幫助華人,讓這種歷史文化的產品得到應有的保護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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